[課程簡介]:建安企業屬于典型的勞動密集型行業,既有直接用工模式、又存在班組用工、勞務公司用工等間接模式。根據新發布的《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以及住建部發布的農民工實名制規定,建筑企業必須與農民工先簽訂勞動合同后進場施工,建設單位應按照工程進度將建筑工人工資按時足額付至建筑企業在銀行開設的工資專用賬戶。 ...
【時間地點】 | 2021年3月20-21日 杭州 杭州萬華國際酒店(杭州市下城區香積寺東路60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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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訓講師】 | 何廣濤 | |
【參加對象】 | 各建安企業董事長、總經理、財務總監、財務經理、稅務經理、項目財務主管、項目稅務主管、項目經營合約主管等建安財稅管理人員。各省、市、區、縣稅務局、稅務師事務所、會計所、律師所、財稅咨詢公司等財稅工作相關人員 | |
【參加費用】 | ¥3980元/人 (含:培訓費、課件資料費、自助中餐、現場咨詢、茶點水果等) | |
【會務組織】 | 森濤培訓網(www.gzlkec.com).廣州三策企業管理咨詢有限公司 | |
【咨詢電話】 | 020-34071250;020-34071978(提前報名可享受更多優惠) | |
【聯 系 人】 | 龐先生,鄧小姐;13378458028、18924110388(均可加微信) | |
【在線 QQ 】 | 568499978 | 課綱下載 |
【溫馨提示】 | 本課程可引進到企業內部培訓,歡迎來電預約! |
專家簡介
何廣濤博士,中國建筑財稅深耕者,中國人民大學會計學博士,高級會計師,注冊稅務師,中國建設會計學會建筑會計學術委員會首席專家;北京理工大學、首都經貿大學、北京工商大學、沈陽建筑大學校外研究生導師;聚航名師大講堂特聘建筑安裝財稅專家。
何博曾在北京大型雙特級資質建筑集團從事財稅實務工作十余年,歷任國家體育場“鳥巢”項目財務主管,特大型項目部總會計師,集團公司稅務負責人等多重崗位,具備完整的建安行業全流程全稅種財稅實操經驗.多次參與住建部、財政部相關政策研討,深度參與建筑房產企業營改增進程。
課程背景
建安企業屬于典型的勞動密集型行業,既有直接用工模式、又存在班組用工、勞務公司用工等間接模式。根據新發布的《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以及住建部發布的農民工實名制規定,建筑企業必須與農民工先簽訂勞動合同后進場施工,建設單位應按照工程進度將建筑工人工資按時足額付至建筑企業在銀行開設的工資專用賬戶。由此帶來了一系列的財稅問題,如工資表入賬扣繳個人所得稅的問題、班組用工與代開發票的問題、直接用工模式下個人所得稅和社保費等問題。
新頒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對建設工程合同進行了全新修訂,明確了轉包、掛靠等無效合同的法律效果,住建部發布的《建筑工程施工發包與承包違法行為認定查處管理辦法》明確了相關違法行為的認定查處辦法,首次將資金流、發票等財務信息作為查處手段。掛靠方與被掛靠方的行業監管風險與發票稅收管理風險凸顯,中國人民銀行開始在部分省市試點大額現金管理,掛靠經營項目又面臨資金支付的嚴峻監管局面。
為幫助廣大建安企業適應新情況,掌握最新政策,解決新老疑難財稅問題,我們將于2021年3月20-21在杭舉辦《新形勢下建安企業用工模式重構、掛靠模式財稅籌劃與財稅疑難問題實務操作》,本次培訓共兩天時間,分為以下五部分內容:(課程內容會根據政策變化實時更新)
課程大綱
一、最新建安財稅政策解析
1、契稅法、城建稅法對建筑企業的影響
2、電子專票、電子會計憑證報銷入賬歸檔新政實務解析
3、專票取消認證以及丟失新政實務解析
4、政府補貼收入增值稅新政解析
5、建筑服務簡易計稅取消備案
6、建筑服務分包款范圍擴大
7、《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解析
8、《保障中小企業款項支付條例》解析
9、《民法典》對建設工程合同的新規定
10、建筑資質改革新政解析
11、大額現金管理及民間借貸新政解析
二、建安企業用工模式重構
1、勞動關系、雇傭關系、勞務關系有什么區別?它們對用工模式的選擇、財稅處理、社保繳納等有什么影響?
2、建安企業應如何應對農民工實名制與工資專用賬戶管理制度?總包或業主通過農民工專用賬戶向勞務公司下屬工人支付工資,勞務公司是否需要確認收入,是否需要開具發票,成本如何確認?個人所得稅由誰來扣繳?
3、聘用退休人員、臨時工、季節工是否需要繳納社保和個人所得稅?與農民工簽訂勞務合同可以不交社保嗎?員工自愿放棄社保是否可行?
4、哪些收入要交個人所得稅而無需作為社保基數,哪些要作為社保基數而無需繳納個人所得稅?
5、建筑業工傷保險有什么特殊規定?工傷保險與雇主責任險、公眾責任險有什么異同點?
6、公司股東、公司領導、公司總部管理人員、項目經理及項目管理人員、班組長及一線工人,自公司取得的各種報酬,涉及哪些稅種?如何規劃才能讓個人少繳稅?
7、直接用工模式下員工個人所得稅、社保、企業所得稅的規范化處理。
8、勞務派遣用工模式下增值稅、個人所得稅、企業所得稅的規范化處理。
9、勞務分包用工模式下增值稅、個人所得稅、企業所得稅的規范化處理。
10、班組用工有什么利弊?如何構建適合本企業實際的多層次用工模式?
11、班組長(包工頭)代開發票給建筑企業,稅點是多少?建筑企業取得代開發票,還要扣繳班組長的個人所得稅嗎?
12、建筑法和稅法對勞務分包的認定有無區別?勞務公司取得班組長代開的發票,是否屬于分包,是否可以差額征稅?
13、如何區分工資薪金、勞務報酬和經營所得?建安向個人支付工資薪金和勞務報酬應如何預扣預繳個人所得稅?兩處以上取得工資薪金,建安企業在扣繳時可以分別減除5000元費用嗎?
14、建筑企業食堂購買食材等小額零星經營業務,可以收款憑證作為稅前扣除憑證,是否還需要扣繳對方個人所得稅?
15、建安企業人員的個人所得稅納稅地點是工程所在地,還是公司機構所在地?異地施工項目地被核定征收的個人所得稅,能否抵減機構所在地員工應納稅額?建安企業在發放工資時,是否還需要扣繳?如何避免被核定征收?已被核定征收應如何進行賬務和稅務處理?
三、掛靠經營全流程財稅實務操作
1、簽訂掛靠合作協議應注意哪些要點?管理費的計取基數是含稅口徑,還是不含稅口徑?
2、管理費應當涵蓋哪些內容?被掛靠方收取的管理費需要繳納增值稅和企業所得稅嗎?
3、不同類型的工程項目人工費、材料費、機械費等費用占比是多少?如何對項目成本構成進行事前規劃?
4、不同類型建安企業的增值稅、企業所得稅平均稅負率是多少?如何控制掛靠項目的增值稅、企業所得稅稅負?
5、掛靠項目實施中,業務設計、成本規劃、合同簽訂、發票開具有什么注意事項?
6、掛靠項目的資金收付應如何操作?如何避免大額交易的監控和公轉私限額限制?
7、掛靠方提取掛靠利潤的方式有哪些?如何能夠既少交稅,又不給被掛靠方帶來風險?
8、被掛靠企業對掛靠項目如何進行賬務處理?掛靠方如何核算掛靠項目的盈虧情況?
四、建筑企業疑難財稅問題解析
1、增值稅下,不同計稅方法工程造價如何計算,稅率變對工程造價有什么影響?簡易計稅工程造價一定比一般計稅工程造價低嗎?
2、簡易計稅方法可以差額計稅,可以扣除的分包款包括勞務分包款嗎?勞務派遣發票、個人代開工程款發票可以扣除嗎?甲項目的分包款可以在乙項目扣除嗎?
3、增值稅是先開票再預繳,還是先預繳再開票?未按照規定預繳增值稅有什么后果?分包不預繳,總包有責任嗎?機構所在地與項目所在地城建稅稅率不一致的,以哪個為準?如在異地按照5%預繳城建稅,剩下的2%還要在機構地補繳嗎?
4、不同工程項目在異地預繳的增值稅,能否在公司層面綜合抵減應納稅額?公司存在進項稅額留抵,無需交稅,能否不在異地預繳?如何解決預繳和留抵占用企業資金的問題?
5、財稅〔2017〕58號規定,建安企業收到預收款時不發生納稅義務,那什么時候發生呢?收到預收款以及發生納稅義務時應如何進行稅務處理?如何開具票據?
6、工程結算階段(包括甲方和分包方)涉及的質保金何時發生納稅義務?質量缺陷期內發生維修支出,如何進行稅會處理?業主沒收或扣減質保金,應如何進行稅會處理?
7、分包商、供應商原承攬業務公司被“注銷”或“吊銷”,無法開具發票,尾款如何支付,稅務如何處理,才能防范風險?
8、一般納稅人銷售自產機器設備、外購機器設備、自產貨物、外購貨物,同時提供安裝服務等專業分包工程,應當如何計稅,如何報價,如何開票?
9、材料采購,票到料未到、料到票未到、票到不認證,應如何進行稅會處理?商品混凝土、苗木花卉等特殊材料應如何進行籌劃,如何抵扣進項稅額?
10、自購機械、只租設備不帶操作人員、既租設備又配備操作人員,以及向個人租入機械設備,應當如何議價,如何開票,如何抵扣?
11、工程現場發生的水電費,掛表單位為業主或其他單位,無法取得自來水公司和電力公司開具的發票,應如何處理?
12、核定征收和查賬征收企業所得稅,對賬務處理有什么要求?核定征收企業所得稅是否還需要做賬,成本沒有發票是否可以計入費用?
13、建安企業所得稅由核定改為查賬征收,存量老項目無法取得發票,應如何操作才能少交稅?
14、建安企業會計收入、所得稅收入、增值稅收入有什么差異?什么情況下開了發票無需確認收入,什么情況下確認收入卻不需要繳納增值稅?
15、什么是完工百分比法,什么情況下需要按照完工百分比法確認收入,如何確定完工進度?
16、建安企業總公司與分公司或子公司之間發生收撥管理費、資金撥付等往來事項,應當如何進行稅務處理和會計處理?
五:答疑(紙質問題請提前打印或書寫工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