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訓關鍵詞:新勞動合同法實務研修班培訓
新勞動合同法實務研修班(陳律師)課程介紹:
● 課程背景《勞動合同法》頒布后,各界熱議。沒有幾部法律能這樣牽動國人的心。
說法紛紜,企業界似乎悲觀者眾:《勞動合同法》是完全坐在勞動者一邊;人力資本增加,中國企業的競爭力要下降了;日本的長期雇傭制都在改變,中國的無固定期限合同的范圍卻在擴大;針對員工的違約金只能有兩種;外資要撤退了等等不一而足。
于是,《勞動合同法》頒布不久,有的企業為了避免無固定期限合同的約束,在“鉆研”了《勞動合同法》后,便有“突擊炒人”的新聞。2008年1月1日《勞動合同法》實施前后,又有類似多少的新聞會上演?還有多少類似的“應對”之策陸續有來?
“應對”不應當是這樣!
“突擊炒人”這樣的應對措施解決不了,也平衡不了企業與員工的勞動關系,隱患潛伏、風險將至。
只有平衡企業與員工關系的勞動制度設計與安排,才是長效、穩定的應對之策!
● 課程大綱第一章 招聘、錄用制度檢討一、招聘廣告、入職通知書潛藏的法律風險:
二、錄用應屆大學生的注意事項;
三、體檢的制度安排、職業病法律風險的防范;
四、入職調查與員工欺詐——告知的法律意義
五、錄用手續、入職登記表法律設計
六、聘用尚未與其它企業解除勞動關系員工的法律責任
七、勞動合同訂立與生效的法律區別——勞動合同生效了嗎?
第二章 試用期一、如何約定試用期工資
二、試用期內企業單方解除勞動合同
三、試用期內員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章 事實勞動關系一、事實勞動關系的法律后果
二、企業應當建立完備的勞動關系管理系統
第四章 商業秘密/競業限制、培訓——兩種違約金一、什么是商業秘密?商業秘密得到保護的條件;
1、公司的商業秘密類型;
2、常見侵犯商業秘密的情形;
3、密級的劃分;
4、內部業務運行過程中的保密
A、商業秘密管理辦法;
B、與員工的保密協議;
C、與員工的競業限制合同;
5、計算機網絡環境下的商業秘密;
6、商業秘密泄露后的應對措施。
二、培訓協議的法律設計
第五章 勞動合同期限的要點把握一、固定期限合同
二、無固定期限合同—終身雇傭制?
三、完成一定任務為期限的合同
第六章 善用王者條款—規章制度:公司與員工之間的“法律”一、新法施行后現行有效的規章有效性問題
二、法律條文的規定方式對企業規章制度的借鑒意義
三、如何使企業的規章制度被仲裁及法院認可?
四、民主程序、民主方式的設
五、工會與職代會/職工代表大會——一個也不能少!
六、規章制度公示、知曉、簽收
七、內部規章制度與勞動合同條款的沖突、銜接
八、如何在規章中規定解除與員工勞動合同事項——諸如“大錯不犯,小錯不斷”
第七章 勞動合同的解除與終止——不僅僅是補償金!
一、協商一致解除
二、企業單方解除勞動合同
三、勞動者單方解除勞動合同
四、勞動合同的終止;
1、勞動者“戀愛法則”——若即若離、不即不離;2、企業的“離婚制度”——當斷則斷,不斷自亂;
第八章 違約金之外的保護方式——企業利益的自我保護一、限定違約金后,企業如何面對?
二、違約金、賠償金、雙倍賠償金、賠償損失
三、企業利益的保護方法
1、賠償損失 2、人事檔案=雞肋?
第九章 工資一、計件制工資與計時制工資在法律效果上的不同
二、試用期的工資是否能低于最低工資?
三、加班費的舉證責任——打卡制度之安排、加班申請之設計
四、自愿加班的問題
五、如何體現加班工資?
六、如何扣除食宿費
七、扣罰工資
八、稅后工資
九、拖延支付工資
十、內部培訓、溝通會、文體活動是否算加班?
十一、停工、停產,未超過三十日的工資支付
十二、幾種特殊情況下的工資支付
第十章 職業病、工傷一、企業對員工職業病所負的嚴格責任
二、職業病的“替罪羊”
三、工傷的界定
三、工傷保險
第十一章 “好聚好散”——離職制度設計1、離職通知與離職證明
2、交接手續與離職手續區別點
第十二章 休息與休假1、補休與加班
2、年假的制度安排
3、法定假期與特殊假期
第十三章 《勞動合同示范文本》條款之法律設計一、 合同類型和期限
二、 工作內容
三、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四、 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五、 勞動報酬
六、 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七、 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
八、 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與續訂
九、 保密與競業限制
十、 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第十四章 勞務派遣(人事外包)失去生存空間?一、勞務派遣的“同工同酬”完全相同?
二、勞務派遣對用人單位之利弊分析
第十五章 勞動糾紛、仲裁、訴訟一、勞動仲裁與訴訟與企業的群體影響效應
二、中看不中用的“支付令”
三、勞動仲裁與訴訟的程序(一裁二審)
四、權利需要主張才是權利
五、你有證據嗎?——證據為王
● 講師介紹
陳律師,廣東美聯律師事務所律師,北京大學法學學士,從事律師行業十年,專注于公司法律設計與管理,在知識產權保護、合同設計與管理等方面經驗豐富。曾在華南地區為黃花崗科技園、廣州市經濟技術開發區、廣州日報HR精英俱樂部、廣東軟件協會、深圳高新技術產業協會開辦《勞動爭議與勞動仲裁》、《合同法律設計與管理》、《公司架構法律設計與管理》、《知識產權法律設計與管理》等主題的法律專題研討會、公開課、內訓。曾為多家大中型知名企業提供過專業的法律服務。陳律師作風嚴謹、專業性強,深受企業學員歡迎。
培訓過的企業有: TCL、百事飲料(廣州)有限公司、箭牌糖果(中國)有限公司、深圳證券、上島咖啡、林德叉車、真功夫餐飲集團、中國聯通東莞分公司、揚子江乙酰化工有限公司,中海油崖作業公司、施耐德(廣州)母線有限公司、廣東太陽神集團有限公司、廣東省公路勘察規劃設計院、燕塘牛奶、美亞股份、廣東省信息工程有限公司、廣州文沖船廠限責任公司、廣東省電信規劃設計院、海格通信、廣東廣信青洲水泥有限公司、廣東長大公路工程有限公司、生益電子、東莞萬寶至電機設備制造限公司、中長康達、東莞萬寶至電機設備制造限公司、廣州三菱重工金羚空調器有限公司、從興電子開發有限公司、德信行(珠海)天然食品有限公司、達飛輪船(中國)船務有限公司、新會市冠浩服裝有限公司、JHN石油作業、廣東康景物業服務有限公司、美標益豐搪瓷、深圳宇陽科技發展有限公司、愛索公司、廣州天賜高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白云國際廣告、平成廣告等600多家企業。
多次接受羊城晚報、信息時報、廣州日報、南方日報等媒體采訪。在廣東省軟件協會主辦的《軟件之窗》、廣東省連鎖經營協會主辦的華南商業網開辦專欄。擔任網易新聞評論“拍案說法”特約評論律師、網易新聞論壇“法律生活”版主、華南商業網特約評論律師、太平洋電腦網“天天315”特約評論律師,以對社會盡微薄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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