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地點】 | 2009年12月16日(星期三)下午 深圳市福田區蓮花支路一號公交大廈三樓(廣東國暉律師事務所) | ||
【培訓講師】 | 曾凡新 | ||
【參加對象】 | 董事長、總經理、副總經理、、事業部總經理等企業高級管理人員;人力資源部、法務部、行政部、財務部、營銷部、風險控制部及相關部門經理、主管等人員。 | ||
【參加費用】 | ¥590元/人 | ||
【會務組織】 | 森濤培訓網(www.gzlkec.com).廣州三策企業管理咨詢有限公司 | ||
【咨詢電話】 | 020-34071250;020-34071978(提前報名可享受更多優惠) | ||
【聯 系 人】 | 龐先生,鄧小姐;13378458028、18924110388(均可加微信) | ||
【在線 QQ 】 | 568499978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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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馨提示】 | 本課程可引進到企業內部培訓,歡迎來電預約! |
● 課程背景
市場競爭日趨激烈,企業的核心競爭力已經從成本控制轉移到了自身掌控的商業秘密。商業秘密這一無形資產,能為企業帶來巨大經濟利益,失策的保護可能給企業帶來災難性打擊,而完美的保護則會使企業真正立于不敗之地。
現今,越來越多的企業意識到商業秘密的重要性,但是在管理手段上仍然存在困惑,甚至有一些錯誤的認識。有了聲明、有了協議、有了制度,為什么商業秘密還在泄露,為什么核心員工還在流失?
企業究竟該如何有效運用管理和法律的手段來保護商業秘密?如何構建完美的商業秘密保護體系?如何使競爭限制精準而實效?對于泄露商業秘密、違反競業限制的行為又該如何追究責任?
這一系列的困惑與疑問,讓我們不得不正視商業秘密與競業限制的若干問題。
● 課程目標
本課程依托主講律師多年來企業法律事務管理方面的實戰經驗,從企業商業秘密管理面臨的實際問題出發,從商業秘密保護、競業限制管理兩個維度,通過案例講評的方式,推介企業在商業秘密保護與競業限制管理中的有效手段和措施。
● 課程大綱
一、商業秘密的識別
(一)商業秘密的準確判定
1、不為公眾所知悉
2、能為權利人帶來經濟利益、具有實用性
3、經權利人采取保密措施
(二)商業秘密的八大常見類型
(三)商業秘密認識的三大誤區
1、沒有商業秘密
2、到處都是商業秘密
3、錯誤確定商業秘密
(四)侵犯商業秘密的五種行為
二、商業秘密的管理與保護
(一)商業秘密保護的五大優勢
(二)商業秘密管理的三個原則
(三)如何構建實效的商業秘密管理體系
1、商業秘密保護制度的建立
2、設置商業秘密保護職能部門與區域
3、商業秘密確定的流程
4、商業秘密的文檔管理
5、對內的商業秘密保護策略
6、對外的商業秘密保護策略
7、商業秘密的教育培訓
(四)商業秘密的法律保護
1、勞動法保護
2、民法保護
3、行政法保護
4、刑法保護
三、競業限制的運用
(一)競業限制管理的六大注意事項
(二)競業限制協議擬訂的七大誤區
1、協議萬能論
2、保密協議替代論
3、脫密期替代論
4、工資包含補償金
5、保密費就是經濟補償
6、企業有權隨時單方解除
7、員工無權單方解除
(三)競業限制爭議的解決
● 講師簡介
曾凡新律師 企業法律顧問實戰專家、法律風險管控培訓講師。現任廣東國暉律師事務所律師,深圳律師協會勞動和社會保障法律業務委員會委員,廣東省河南商會法律維權工作委員會執行委員,《法律風險洞察》編輯部總編,企業家顧問律師網、勞動法120網首席顧問。
為更好地服務顧問單位和企業界,曾律師梳理研發能解決企業真正問題的培訓課程,曾經為廣東省河南商會、深圳市貿易工業局、深圳市企業法律顧問協會、深圳市商業聯合會、深圳市軟件行業協會、深圳市經理學院等單位及知名企業提供過培訓服務,受訓學員逾1300人次。
曾律師已經為數百家企業提供法律風險管理的專業咨詢方案精準解決法律難題,協助企業通過衡量法律風險管理體系、制度和方案的有效性,診斷其中存在的缺陷和偏差,并予以修正、優化,幫助企業創造更多價值、避免重大損失。因成功協助多家企業解決危機事件、突破管理瓶境,而被業內人士譽為“企業家的貼身顧問”。
曾律師的專業文章不斷發表于報刊、雜志、網絡,數量近百篇,主要發表于中國律師網、 《法人》、《律師與法制》、《法制早報》、《上海法治報》等。2007年9月,創辦《法律風險洞察》編輯部,專為決策層、管理層和高端人士提供具有真知灼見的法律內參。鑒于法律實務方面的突出表現,深圳電視臺、《每日經濟新聞》、《深圳特區報》、《南方都市報》、《晶報》、《河南法制報》等多家媒體進行過采訪或者報道,曾律師以法律專家的視角縱論社會事件、政策變革和疑難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