統一企業所得稅 構建和諧社會的重要舉措
來源:國家稅務部局;作者:國家稅務部局;發布用戶:guanlicy;發布時間:2007-12-12; 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高票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以下簡稱新稅法),標志著持續多年的我國內、外資企業所得稅改革工作終于突破堅冰,贏得成功。這是我國新一輪稅制改革和"十一五"財稅立法的"扛鼎之作",是我國經濟生活和法治化進程中的一件盛事。
目前我國政治形勢穩定,市場經濟體制改革不斷深入,經濟持續平穩較快增長,企業投資和發展環境日臻完善,改革企業所得稅制度的立法時機已經成熟。按照"簡稅制、寬稅基、低稅率、嚴征管"的新一輪稅制改革基本原則,借鑒國際經驗,制定統一、規范的企業所得稅法,是落實科學發展觀和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內在要求,也是完善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客觀需要,對促進各類企業公平競爭、促進經濟結構調整和轉變經濟增長方式、協調區域經濟發展、優化外資利用結構、堵塞稅收漏洞具有重大的意義和深遠的影響。
我國現行的企業所得稅按企業性質分別立法,內資企業適用1993年國務院公布的《企業所得稅暫行條例》,外資企業適用1991年第七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通過的《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所得稅法》。這種兩套企業所得稅法并存的局面,源于我國改革開放初期,迫切需要引進大量外資、先進的生產技術和管理經驗,以充分發揮"后發優勢",加快我國國民經濟發展。為此,單獨制定了相對寬松優惠的適用于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的所得稅法。
從改革開放20多年的實踐來看,在改革開放初期對外國投資者來我國投資制定單獨的企業所得稅法,對于吸引外資、引進先進技術、擴大出口、增加稅收、推動我國國民經濟快速發展,確實發揮了很大的作用。截至2006年底,全國累計批準外資企業59.4萬戶,實際使用外資6919億美元。截至2006年9月底,外商在華投資設立的研發中心已經超過800家。2005年外資企業進出口額已達我國外貿總額的58%.2006年外資企業繳納各類稅款7950億元,占全國稅收總量的21.12%.另據測算,改革開放20多年來我國GDP年均9.7%的增長速度中,大約有2.7個百分點來自利用外資的貢獻。
但在我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后,對外資企業的諸多限制正在逐步取消,此時針對外企的稅收優惠成了真正的"超國民待遇",這必將使內資企業處于一個不平等的競爭地位,影響統一、規范、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的建立,進而影響到國民經濟的健康運行,影響到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構建。因此,必須統一內、外資企業所得稅法,這是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新階段的必然要求。
統一企業所得稅制度,有利于進一步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經過20多年的改革開放,我國的政治經濟形勢發生了巨大變化,國有經濟、民營經濟和外資經濟"三足鼎立"的局面已初步形成,此時,統一企業所得稅制度,為各類市場經濟主體提供一個統一、規范、透明的稅收制度平臺,有利于我國形成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市場體系,有利于將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改革推向縱深。
統一企業所得稅制度,有利于為各類企業創造公平競爭的稅收制度環境。根據有關資料測算,內資企業的所得稅平均實際稅負為25%左右,外資企業平均實際稅負為15%左右,內資企業的所得稅稅負是外資企業的1.7倍。這種稅負上的巨大差距,違背了WTO的公平競爭原則。統一企業所得稅制度,將使內資企業站在公平的競爭起跑線上。
統一企業所得稅制度,有利于促進經濟增長方式轉變和產業結構升級。新的稅法,實行鼓勵節能節水、保護環境、創業投資以及發展高新技術等以產業優惠為主的稅收優惠政策,將有利于進一步發揮稅收的調控作用,引導我國經濟增長方式由粗放型向集約型轉變,推動產業結構的優化升級。
統一企業所得稅制度,有利于促進區域經濟的協調發展。改革開放初期,我國實行的是梯級發展戰略,企業所得稅政策上也體現了這一戰略要求,結果導致東西部地區之間經濟發展差距越來越大。統一內、外資企業所得稅,將優惠重點由以區域優惠為主轉向以產業優惠為主,同時對西部地區需要重點扶持的產業繼續實行優惠政策,有利于推動西部地區加快發展,逐步縮小東、中、西部地區差距。
統一企業所得稅制度,有利于提高外資利用質量和水平。我國現在正處在城市化和工業化的加速時期,資金短缺已不是經濟發展中的主要矛盾。所以,現在不僅要注重引進外資的數量,更要注重引進外資的質量,通過引進外資促進工業化進程,提升產業競爭力。統一企業所得稅制度,調整優惠政策目標,有利于提高引進外資的質量,促進國民經濟又好又快地可持續發展。
統一企業所得稅制度,有利于減輕內外經濟失衡的壓力。我國保持了連續10多年資本項目和經常項目的"雙順差",國際收支大量盈余,2006年貿易順差1774.7億美元,當年末外匯儲備達10663億美元,大大增加了人民幣升值的壓力和國內外經濟的失衡。統一企業所得稅制度,有利于減少資本流入和外匯供給,釋放匯率升值的壓力,緩解我國經濟高度依賴國際市場的狀況,降低經濟運行的風險。
統一企業所得稅制度,有利于提高企業的自主創新能力。統一企業所得稅制度,提高了企業的創新激勵,降低了內資企業稅負,增加了企業的稅后盈余,將加快企業產品研發、技術創新和人力資本提升的進程,促進企業競爭能力的提高。
統一企業所得稅制度,有利于提高稅收效率。一方面,將使原來復雜的企業所得稅制大大簡化,有利于降低稅收管理成本和遵從稅法的成本,提高征管效率;另一方面,有利于從根本上杜絕內資企業通過"假合資"、"返程投資"等方式騙取稅收優惠的現象發生,堵塞了稅收流失和國有資產流失的漏洞,提高了國際收支統計的質量,更重要的是,有利于正確發揮稅收政策的導向作用,提高資源配置的效率。
統一企業所得稅制度,有利于推動我國新一輪稅制改革的進程。黨的十六屆三中全會確定了我國新一輪稅制改革的基本任務,增值稅轉型、內外兩套企業所得稅制合并和統一城鄉稅制都是其中的重要組成部分。內外兩套企業所得稅制合并工作順利完成,對稅制改革的下一步工作具有強大的示范效應和推動作用。
統一企業所得稅制度,是適應中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新階段的一項制度創新。按照制度經濟學的基本原理,要最大限度地發揮制度的功能,離不開健全、有效的實施機制。因此,制定好新稅法的實施機制,對于貫徹落實好新稅法的主要精神至關重要。我們相信,新的制度加上有效的實施機制,企業所得稅一定能夠在促進企業公平競爭、國民經濟持續增長和籌集國家財政收入方面發揮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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