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合同法遭“責難”,須澄清五大“誤區”
來源:新華網;作者:佚名;發布用戶:guanlicy;發布時間:2008-3-11;作者:記者肖思思 稿件來源:新華每日電訊4版 發布時間:2008-03-11
10日,廣東省總工會發布調研結果顯示,廣東省企業和職工普遍歡迎《勞動合同法》的出臺。廣東省總工會代表“勞方”對于《勞動合同法》出臺“保護勞動者,不保護企業”、“增加企業用工成本”、“剝奪了企業的用工和分配自主權”、“制定‘鐵飯碗’不利于對職工管理”、“‘炒’人難造成新失業”等社會上流行的五大“責難”進行了澄清。
2008年春節前后,廣東省總工會聯合廣東省勞動保障廳,對廣東省內包括國企、外企和私營企業在內的50家企業進行調研,通過訪談和座談會兩種形式,隨機訪問了120名職工,35名企業投資者和經營者、30名人力資源管理干部、30名工會主席,了解他們對《勞動合同法》的看法和感受。
調研發現,2008年以來,廣東省勞動合同簽訂率已經大大提高,達到了90%以上,其中汕頭市已經達到95%以上,是簽訂率最高的市;廣東省企業參加社保的人數大幅增長。調研發現,大部分企業和職工對于《勞動合同法》的出臺表示歡迎,沃爾瑪、麥當勞等大企業認為實施《勞動合同法》沒有增加人工成本,而是提高了它們的競爭力;接受訪談的職工全部知道《勞動合同法》,大部分通過報紙、電視和網絡了解《勞動合同法》的重要規定,并認為有利于自己依法維權。
廣東省總工會主席孔祥鴻代表“勞方”,對調研過程中發現的廣東社會各界對《勞動合同法》的五大“責難”進行了澄清:
一是針對《勞動合同法》“保護勞動者,不保護企業”,廣東省總工會認為,對于保護企業和經營者合法權益的法律法規已有很多。而維護處于弱勢的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對于建立穩定、和諧的勞動關系至關重要;
二是針對《勞動合同法》“增加企業用工成本”,廣東省總工會認為,《勞動合同法》是把過去一些企業不依法經營造成的“利潤侵蝕職工權益”的現象回歸正軌。這是功勞而不是過錯;
三是針對《勞動合同法》“剝奪了企業的用工和分配自主權”,廣東省總工會認為,企業用工自主權不等于企業想“炒”人就“炒”人,如果把這樣的隨意性行為視為企業用工自主就大錯特錯;
四是針對《勞動合同法》“制定‘鐵飯碗’不利于對職工管理”,廣東省總工會認為“鐵飯碗”是一種誤讀。因為“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只是“無確定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并且是有工作年限等條件限制的。這樣的條件是對企業穩定勞動關系、減少骨干職工流失率的一種引導;
五是針對《勞動合同法》“‘炒’人難造成新失業”,廣東省總工會認為目前還沒有數據能夠支撐這個觀點,“企業‘炒’人難”可能會造成勞動力流動緩慢一些,但整個就業率、失業率變化不大。并且,《勞動合同法》將促進企業提高勞動生產率和技術設備改造更新。 (完)(責任編輯:周生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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