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訓關鍵詞:招標采購培訓
《新清標(征)》與《總計規》關鍵條文解讀、施工承包與工程總承包(EPC)項目計價結算、索賠管理及造價審計暨招標采購管理實務(實戰專家)課程介紹:
課程背景:
目前我國EPC投資控制和計價管理呈現 “粗放”態勢,很多項目 “據實結算”,突破了“限額”,造成投資控制的被動。《建設工程總承包計價規范》(中價協〔2022〕53號)的出臺施行,填補了行業標準的空白!犊傆嬕帯吩诳偝邪J綏l件、總承包計價方式、總承包計價風險、總承包變更與簽證以及總承包結算支付等方面作出了針對性的規定,為EPC造價管理提供了有效的依據。但在合同形式選擇(統一固定總價)、評標定標機制(標底使用)、指數法調價差、包干價格的審計風險等方面,《總計規》的規定與總承包計價實踐存在脫節現象,仍需通過具體項目招標合同文件加以完善。
針對當前招投標市場存在的招標人主體責任落實不到位,規避招標、虛假招標、圍標串標、有關部門及領導干部插手干預等違法行為仍然易發高發等突出問題,從五方面提出了20項實務舉措,旨在進一步夯實各方主體責任,強化自律意識,確保招標投標法規制度得以嚴格執行,推動招標投標市場規范有序健康發展,提高各單位工作人員的實務能力,做好紀檢審計監督工作。
為幫助政府職能部門、協會、建設單位、設計單位、施工單位、全過程項目咨詢單位等相關人員學習理解計價、總包和咨詢領域系列規范、行業新政策,厘清實務中重點、難點、疑點、焦點等專業共性問題,全面提高項目管理水平。決定舉辦“《新清標(征)》與《總計規》關鍵條文解讀、施工承包與工程總承包(EPC)項目計價結算、合同管理及造價審計暨招標采購管理實務與案例高級培訓班”的通知。
培訓內容:
第一部分:《新清標(征)》、《總計規》、《總管法》等最新法規政策深度解讀
1. 中國建設工程造價管理協會《建設工程總承包計價規范》(T/CCEAS001-2022,中價協〔2022〕53號)
2. 住建部《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標準(征)》(建司局函標〔2021〕144號)
3. 財政部、住建部《關于完善建設工程價款結算有關辦法的通知》(財建〔2022〕183號)
4. 財政部、應急部《企業安全生產費用提取和使用管理辦法》(財資〔2022〕136號)
5. 住建部《建筑工程施工發包與承包計價管理辦法(征)》(建司局函標〔2021〕153號)
6. 住建部《工程造價改革工作方案》(建辦標〔2020〕38號)
7. 住建部、市場監管總局《建設項目工程總承包合同(示范文本)》(GF-2020-0216);
8. 住建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項目工程總承包管理辦法》(建市規〔2019〕12號)
9. 發改委、住建部《關于推進全過程工程咨詢服務發展的指導意見》(發改投資規〔2019〕515號)
10. 中國建筑業協會《全過程工程咨詢服務管理標準》(T/CCIAT0024— 2020)
11. 國務院辦公廳《關于促進建筑業持續健康發展的意見》(國辦發〔2017〕19號);
第二部分:《新清標(征)》下工程計價與結算重點與難點問題實操解決方案與案例解讀
1. 工程計價內容的招標設計;
2. 工程費用性質分析:按實核定與包干固定;
3. 最高投標限價編制與監管的改革政策;
4. 《新清標(征)》中關于合同形式的新規定及計價案例;
5. 措施項目清單缺漏項與包干計價分析;
6. 過程結算與過程支付的辨析與案例;
7. 人材機調價時單價差與消耗量確定;
8. 工程量增減與不平衡單價;
9. 材料單價不合理情形下變更置換計價;
10. 工程措施方案變更與優化的計價處理;
11. 工程簽證類型與計價處理;
12. 材料設備認價性質界定與案例;
13. 暫估價項目及總承包服務費計價案例;
14. 營改增下工程計價與計稅典型案例分析;
15. 工程結算審計定性分析及案例。
第三部分:《總計規》下總承包(EPC)投資控制與結算難題破解與案例解讀
1. EPC價格構成內容分析:哪些費用能進入EPC價格,哪些費用不能進入EPC價格?
2. EPC工程費用性質分析:區分不同性質的費用在結算處理時所呈現的不同特征——按實核定與包干固定
3. EPC計價范圍與計價機制:辨析EPC總價合同的不同形式,厘清國內EPC合同計價特點
4. EPC過程結算/過程支付:區分EPC過程結算與施工承包合同計量支付結算的本質不同
5. EPC計價風險與調整:EPC限額價格到底“限”的是什么價格? EPC竣工結算價格能否突破限額價格?
6. EPC變更計價:厘清EPC變更計價責任,分析變更對EPC限額與施工圖預算的影響,通過案例給出EPC變更計價的操作方法
7. EPC暫估價項目計價:暫估價計價方式的合規風險分析,暫估價材設的認價內涵
8. EPC計價機制的困境與突破:分析限額模式下EPC計價的內在矛盾,提出EPC招標計價創新方案
9. EPC造價審計定性:國內EPC總價合同面臨審計風險分析,澄清運用審計結果與開展審計監督的概念混淆,剖析工程造價審計的職業倫理
第四部分:結算審計與財評
1.路橋公司,EPC,財政評審,材料費,信息價問題。
2.EPC,跨鐵橋,超概,掛靠問題。
3.實際施工與設計圖紙不一致,結算如何調整問題。
4.招標文件約定施工過程核價問題。
5.招標控制價中沒有趕工措施費,項目在實施過程中,因業主原因需要施工單位進行趕工,趕工措施費如何計算比較合理?
6.EPC項目合同及范圍外的結算原則問題。
7.當事人約定以行政審計、財政評審作為工程款結算依據的,按照約定處理問題。
8.行政審計、財政評審部門明確表示無法進行審計或者無正當理由長期未出具審計結論,當事人申請進行司法鑒定的,可以準許問題。
9.在雙方當事人已經通過結算協議確認了工程結算價款并已基本履行完畢的情況下,國家審計機關作出的審計結論或財政評審意見,不影響雙方結算協議的效力問題。
10.中標合同與另行約定以審計結果作為結算依據不一致,如何處理?
11.約定以審計結論作為結算依據,能否變更結算約定?
12.審計機構超越資質范圍出具審計報告,審計結果能否作為結算依據?
13.政府審計結果是否影響雙方當事人結算協議的履行?
14.審計機關對發包人的竣工決算審計結果對承包人與實際施工人約定的結算方式的影響?
15.合同約定以決算審核部門審核結果作為結算依據的,審核結果能否作為結算的依據?如果已經按照造價咨詢機構的結論,全部支付完了工程款項,審計機關時候又提出審減的意見,這種要怎么處理?是要把錢追回來么?如果追不回來了,經辦人員要被追責么?
第五部分:招標采購管理實務與案例
一、招標采購管理實務與法律風險防范
(一)建設工程招標投標概述;
(二)國有企業招標采購合規管理;
(四)招標采購最新政策法規及法律修訂展望。
二、招標方式實務
(一)招標投標制度概述
1.招標投標法律規范
2.強制招標制度
3.國有企業采購操作規范(T/CFLP 0016—2023)
(二)招標采購準備
1.采購需求管理
2.采購實施計劃與采購方案策劃
(三)采購組織模式
1.集中采購與分散采購
2.框架協議程序與一般采購程序
(四)招標
1.招標文件的編寫
2.以不合理的條件限制或者排斥潛在投標人的判定
3.“資格、技術、商務條件與招標項目的具體特點和實際需要相適應或者與合同履行相關性”的標準
4.資格預審
5.招標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6.踏勘現場與招標答疑
(五)投標
1.投標人與投標資格
2.投標文件
(六)開標、評標與定標
1.開標與開標異議
2.評標委員會
3.資格審查
4.符合性審查
5.澄清、說明與補正程序
6.異常低價審查規則
7.否決投標(投標無效)的法定情形和約定情形
8.否決全部投標的規則
9.評審爭議解決
10.評標報告與中標候選人
11.中標候選人公示
12.確定中標人規則(評定分離制度探索)
(七)中標與合同
1.中標通知書
2.履約能力審查
3.招標合同的簽訂
4.合同分包與轉包
三、非招標采購方式實務
(一)政府采購中的非招標采購方式
(二)國有企業采購操作規范(T/CFLP 0016—2023)規定的非招標采購方式
培訓講師:
國家發改委、住建部、行業協會、參與新規范編寫的有關專家和國內一流EPC總承包項目管理豐富經驗的實戰專家現場授課,結合經典實例分析,并進行現場答疑和互動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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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專題:
招標采購培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