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訓關鍵詞:國有企業培訓,合同管理培訓,法務合規管理培訓
最新《民法典合同編司法解釋》下國有企業合同管理暨法務合規內控風險一體化與合規管理體系建設操作實務(專家講師)課程介紹:
各有關單位:
《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合同編通則部分的解釋》(以下簡稱《新合同司法解釋》)已于2023年12月正式實施,對企業法務與合同管理將產生重大影響。該解釋針對合同運用管理和法院訴訟實踐中的眾多疑難問題,涉及合同訂立、效力、保全、違約責任等多個方面,使得國企法務、合同管理人員的專業化水平要求不斷提高。
國務院國資委發布的《中央企業合規管理辦法》、《企業合規管理體系指南》、《中央企業全面風險管理指引》、《企業法律風險管理體系指南》等文件,要求建立“法務、合規、內控、風險一體化管理平臺”,強調“強內控、防風險、促合規”,構建全面、全員、全過程、全體系的風險防控機制。實踐中,如何厘清法務、合規管理、內控和風險管理之間的內在邏輯,以及如何有效整合風險監督資源,提升綜合防控能力,成為重要課題。為此,特舉辦最新《民法典合同編司法解釋》下國有企業合同管理暨法務合規內控風險一體化與合規管理體系建設操作實務專題研修班。希望各單位積極組織相關人員參加。
研修內容:
(一)《民法典新合同司法解釋》下國企合同管理與操作實務
1.《新合同司法解釋》:一般規定
(1)如何確定合同中的權利、義務、責任?怎么解釋?
(2)什么是合同規則中的“交易習慣”?
2.《新合同司法解釋》:合同的訂立
(1)預約合同和本約合同究竟怎么區分?招投標和簽約怎么理解?
(2)格式條款在簽署的合同中就一定算數嗎?
3.《新合同司法解釋》:合同的效力
(1)陰陽合同怎么判斷?如何處理?
(2)違反“強制性規定”的合同的新處理規則有哪些?
4.《新合同司法解釋》:合同的履行
(1)以物抵債都有效嗎?
(2)情勢變更制度的新規則是什么?
5.《新合同司法解釋》:合同的保全
(1)三角債、連還債如何解決?能直接起訴、受償嗎?
(2)約定的仲裁協議是否具有當然的約束力?
6.《新合同司法解釋》:合同的變更和轉讓
(1)受讓合同債權要注意什么法律風險?
(2)債務加入和擔保保證制度是相同的嗎?
7.《新合同司法解釋》:合同的權利義務終止
(1)違約一方有沒有解除合同的權利?
(2)抵銷、結算的新規則是什么?
8.《新合同司法解釋》:違約責任
(1)如何理解合同中的“懲罰”違約當事人?
(2)過高違約金可以調低嗎?如何計算、判斷?
(二)法務、合規、內控、風險一體化管理體系建設實務
1.法務、合規、內控、風險一體化管理現狀調研及建設實施方案
2.法務、合規、內控、風險一體化風險管控矩陣
3.法務、合規、內控、風險一體化管理組織與職責調整
4.法務、合規、內控、風險一體化管理流程/機制的升級改造
5.法務、合規、內控、風險一體化管理制度/手冊的整合匯編
(三)法務、合規、內控、風險一體化管理體系運行實務
1.法務、合規、內控、風險一體化管理體系運行本質
2.風險數據庫的更新和風險監測與跟蹤表
3.制度條款與流程設置如何適應風險變化
4.內控管理手冊的結構、作用及其制作
5.風險合規管理手冊的結構、作用及其制作
(四)國有企業合規管理體系建設全流程與操作實務
1.合規管理組織架構優化:從合規委員會到合規管理員
2.合規風險三道防線設置:業務及職能部門的合規職責
3.合規義務及要求入崗位:崗位合規職責清單
4.合規管理制度體系的組成:如何分類與分級
5.專項合規管理指南的制作:定位、結構與內容
6.合規管控流程體系的設計:事前、事中、事后
7.合規管控措施入流程:流程管控清單
8.合規管控流程與內控體系的融合:內控流程視角下的合規控制
9.合規管控流程的機制化:如何進行日常的合規管理活動
10.合規、內控、風險管理的協同:體系統籌與措施融合
擬請授課專家:
授課專家將邀請中國法學會民商法研究會、國內知名律師事務所合伙人及長期從事法務、合規教學的各大政法大學專家教授;央企、大型國企有多年工作實操經驗的相關人員。(因不可預見因素,授課專家請以實際報到通知為準)
證書說明:
經學習,考核合格者,由中國管理科學研究院頒發“合同風險管理師”或“企業合規管理師”或“企業風險管理師”專業人才職業技能證書。此證可官方網站查詢。根據《職業教育法》規定,人力資源管理部門和用人單位可根據此證了解人員接受培訓的情況,作為能力評價、考核、聘用和任職的重要依據。辦證學員需將學歷證明、身份證及證件照片發電子版至我中心。
課綱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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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專題:
國有企業培訓,
合同管理培訓,
法務合規管理培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