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規定的主要優惠政策有哪些?
來源:國家稅務部局;作者:國家稅務部局;發布用戶:guanlicy;發布時間:2007-12-12; (一)關于對高新技術企業的稅收優惠借鑒國際稅收政策和我國高新技術產業發展的成功經驗,對國家需要重點扶持的高新技術企業繼續實行優惠政策是非常必要的。考慮到我國目前對高新技術企業實行的15%的優惠稅率,僅限于國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內,區內區外政策待遇不一致,難以充分發揮有效作用。因此,《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以下簡稱“新稅法”)規定對高新技術企業實行15%的優惠稅率,不再作地域限制,在全國范圍都適用。目的是繼續保持高新技術企業稅收優惠政策的穩定性和連續性,有利于促進高新技術企業加快技術創新和科技進步的步伐,推動我國產業升級換代,實現國民經濟的可持續發展。
考慮到高新技術企業的認定標準是一個執行政策的操作性問題,需要根據發展變化的情況不斷加以完善,具體內容在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中規定比較妥當。目前,國務院相關部門正在對高新技術企業的認定標準進行研究論證。
(二)關于對小型微利企業實行20%的優惠稅率在我國的企業總量中,小企業占比重很大。小企業在國民經濟中占有特殊的地位。為更好地發揮小企業在自主創新、吸納就業等方面的優勢,利用稅收政策鼓勵、支持和引導小企業的發展,參照國際通行做法,新稅法規定對符合規定條件的小型微利企業實行20%的優惠稅率。
(三)關于對企業研發費用實行150%加計扣除和對創業投資實行稅收優惠鼓勵企業技術創新是新稅法規定稅收優惠的一項重要內容。為貫徹落實國家科技發展綱要精神,鼓勵企業自主創新,新稅法實施后,與新稅法同步實行的實施條例中將具體規定企業的研發費用實行150%的加計扣除政策。這個扣除比例在全世界范圍內是比較高的,有利于引導企業增加研發資金投入,提高我國企業核心競爭力。
新稅法規定,對創業投資企業實行按企業投資額一定比例抵扣應納稅所得額的優惠政策,從而引導社會資金更多投資中小高新技術企業,有利于風險投資盡快回收,減少投資風險,促進高新技術企業的成長和發展。
(四)關于對環保、節能節水、安全生產等實行稅收優惠根據新稅法的規定,將現行環保、節水設備投資抵免企業所得稅政策擴大到環境保護、節能節水、安全生產等專用設備,主要目的是鼓勵企業加大對以上方面的資金投入力度,更加突出產業政策導向,貫徹國家可持續發展戰略,有利于我國節約型社會的建設。
(五)關于對農林牧漁業、基礎設施投資的稅收優惠新稅法規定,現行農林牧漁業的稅收優惠政策繼續保留。農業是弱勢產業,世界各國一般都對農業實行特殊扶持政策。我國是農業大國,對農、林、牧、漁業項目給予稅收優惠,有利于提高農業綜合生產能力和增值能力,促進農業產業結構、產品結構和區域布局的優化,對引導社會向農業的投資、加強農業基礎建設、增加農民收入和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將起到積極作用。
新稅法規定,對國家重點扶持的基礎設施投資可以實行稅收優惠政策。保留并適度調整對基礎設施的優惠,保持政策的連續性,有利于新稅法的順利通過和實施。
(六)關于對安置特殊就業人員的稅收優惠就業是民生之本、安國之策,是社會和諧的基礎。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我國城鎮新成長勞動力、城鎮下崗失業人員再就業、農村富余勞動力轉移就業的壓力非常大,就業問題仍然較為突出。殘疾人員更是社會弱勢群體,安置殘疾人員就業任務尤為艱巨。
稅收優惠政策是鼓勵企業安置特殊就業人員、擴大就業的重要、有效措施,國家近年來已出臺了許多相關稅收優惠政策。為了進一步完善促進就業的稅收政策,在新稅法中,對該項政策做了適當調整:(1)將優惠范圍擴大到所有安置特殊就業人員的企業,有利于鼓勵社會各類企業吸納特殊人員就業,為社會提供更多的就業機會,更好地保障弱勢群體的利益。(2)實行工資加計扣除政策并取消安置人員的比例限制。這樣調整,既有利于使所有安置人員就業的企業都能享受到稅收優惠,也有利于把稅收優惠真正落實到需要照顧的人群頭上,避免出現作假帶來的稅收漏洞。
文章熱詞: 企業所得稅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