統一稅前扣除政策的實質就是統一稅負
來源:新華網;作者:梅永存;發布用戶:guanlicy;發布時間:2007-12-20;新華網福州12月19日電(記者梅永存)2008年1月1日起開始實施的新企業所得稅法規定,企業實際發生的與經營活動有關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費用、稅金、損失和其他支出,可以在計算應納稅稅額時進行扣除。由此亦肯定了凡是與企業生產經營有關的費用、支出均可以據實予以扣除。對原企業所得稅制度下內外資企業不同的扣除辦法,新企業所得稅法亦予以統一的規范。
福建省地方稅務局稅收科學研究所副所長、高級經濟師楊純華等專家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說,企業所發生的支出,是否準予在稅前扣除,以及扣除范圍和標準的大小,直接決定著企業應納稅所得額的計算,進而影響到企業應納稅額的大小。在原兩稅分立的企業所得稅制度下,內、外資企業在成本費用等扣除方面的規定存在諸多的差異。在新企業所得稅法中,對企業實際發生的各項支出扣除政策進行了統一和規范。
新企業所得稅法扣除政策包括:統一了工資薪金支出的稅前扣除。舊稅法對內資企業的工資薪金支出扣除實行計稅工資制度,對外資企業實行據實扣除制度,這是造成內、外資企業稅負不均的重要原因之一。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統一了企業的工資薪金支出稅前扣除政策,規定企業發生的合理的工資薪金支出,準予扣除。對合理的判斷,主要從雇員實際提供的服務與報酬總額在數量上是否配比合理進行,凡是符合企業生產經營活動常規而發生的工資薪金支出都可以在稅前據實扣除。由于內資企業的計稅工資已經放開,內外資企業按工資薪金支出額計提職工福利費、工會經費、職工教育經費的稅前扣除也統一了。
統一了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的稅前扣除。關于企業發生的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支出的稅前扣除,老稅法對內資企業實行的是根據不同行業采用不同的比例限制扣除的政策,對外資企業則沒有限制。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統一了企業的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支出稅前扣除政策,同時,考慮到部分行業和企業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發生情況較為特殊,需要根據其實際情況作出具體規定,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規定,除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另有規定外,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支出不超過當年銷售(營業)收入15%的部分,準予扣除;超過部分,準予在以后納稅年度結轉扣除。
統一了公益性捐贈支出稅前扣除的范圍和條件。關于公益性捐贈支出扣除,老稅法對內資企業采取在比例內扣除的辦法,對外資企業沒有比例限制。為統一內、外資企業稅負,新企業所得稅法規定,企業發生的公益性捐贈支出,在年度利潤總額12%以內的部分,準予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為增強新企業所得稅法的可操作性,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對公益性捐贈作了界定:公益性捐贈是指企業通過公益性社會團體或者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門,用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公益事業捐贈法》規定的公益事業的捐贈。同時明確規定了公益性社會團體的范圍和條件。
統一并提高了研發費用的扣除標準。新企業所得稅法規定,企業為開發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發生的研究開發費用可以加計50%扣除。
此外,新企業所得稅法還對業務招待費的扣除、不得扣除的支出、企業各項資產的成本計價、不得計算折舊和攤銷的費用等作出統一的規定。
楊純華等人說,統一后的稅前扣除政策有利于企業在生產經營過程中所發生的費用、成本得到實際的扣除,有利于以實際凈所得衡量企業的稅收負擔能力,真正實現企業的稅收公平。
文章熱詞: 企業所得稅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