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對新《勞動合同法》學會遵守而不是規避
來源:新華網浙江頻道;作者:佚名;發布用戶:guanlicy;發布時間:2007-12-21;新《勞動合同法》即將實施,過去相對受冷淡的人力資源經理職位也日益走俏。在省內一些人才招聘網站上,近一個月來,人力資源總監或經理一職成為最熱門的高職位人才。許多企業掛出招聘需求,20萬元年薪的開價比比皆是。個別網站還將其列入“頂級職位”,開出50萬元左右的年薪。
杭州獵人人力資源開發有限公司資深獵頭顧問郎越時告訴記者,近幾個月,人力資源總監的需求一下子增多。
最近獵人公司為杭州一家中等制造企業找了一位人力資源總監,開出的年薪是38萬元,遠遠超過以往10萬元左右的標準。據說,起先介紹的是一位在上海外企工作的經理,對方要求年薪15萬美元以上,企業感覺“吃不消”才重新物色人選。
記者發現,委托企業對這個職位的要求,主要是熟悉現代人力資源管理,在薪酬設計、績效管理、組織發展、培訓招聘方面經驗豐富,特別要熟悉相關法律法規,尤其是新《勞動合同法》的相關實務操作。
咨詢電話快打爆了
臨近歲末,浙江雷博人力資源開發有限公司突然接到大量用人單位來電,詢問勞務派遣事宜,該公司的相關電話都快被打爆了。
據介紹,勞務派遣的用工方式一般需要實際用工單位先與雷博公司簽訂勞務派遣協議,再由員工與雷博公司簽訂勞動合同,員工的各項社會保險由雷博公司代為繳納。雷博公司表示,該公司一直按照勞動保障政策法規的要求操作,保障派遣員工的合法權益,目前派遣員工全部按規定繳納各項社會保險。“新《勞動合同法》就是要規范用工行為。勞務派遣是用工規范的一種補充,有些單位一味想通過使用勞務派遣工規避用工風險,是不可取的!”
也有企業想將員工的勞動關系轉移到勞務派遣公司,避免今后與員工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對此,雷博公司表示,勞務派遣公司將來是否與員工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在新《勞動合同法》實施細則和最高人民法院的相關司法解釋出臺前,尚不明確。
省勞動保障部門有關人士認為,面對新《勞動合同法》,企業不能光想著降低用工成本,而應通過科技創新等手段提高核心競爭力,獲取長遠發展的動力。
學會遵守而不是規避
今天,記者從浙江甬望律師事務所了解到,該所近來每天要接待10多家上門咨詢的企業,咨詢電話更是成為熱線。前來咨詢的用人單位大都希望找到規避新《勞動合同法》給企業帶來的影響。對此,該所律師袁芳提醒用人單位:在這部新法律面前,企業首先應該學會遵守而不是規避。
袁芳說,現在不少企業想采取“提前支付員工經濟補償金,買斷工齡”的辦法,其實這種做法往往得不償失。雖然提前給員工發了“經濟補償金”,但只要員工還在企業工作,說明事實勞動關系還存在,員工的連續工齡不會受到影響。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也是大家普遍關注的問題。許多企業認為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鐵飯碗”,不能解除。事實并非如此,袁芳說,相反,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一樣保障企業的用工自主權,而且對穩定勞動關系,讓員工對更好規劃職業生涯等都很有益。 (記者 蘇靖 施曉義 楊軍雄)
文章熱詞: 勞動合同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