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保險條例培訓 |
關于社保,不可不知的三個關鍵點
雖然社會保險中的基本醫保對于每個人而言都再熟悉不過,但有很多關鍵性的知識性內容,仍然有很多人不是特別了解。以下這個三個關鍵點,你了解嗎? 社保中斷,會給你帶來什么影響...
新工傷保險條例有六點變化 一次..
...大了上下班途中的工傷認定范圍。將原來的上下班途中機動車事故傷害,擴大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以及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和火車事故傷害。
三是簡化了工傷認定程序。新《條例》規定了對于事實清楚、權利義務明確的工傷認定申請,應當在15日內作出認定決定,取消了行政復議前置程序。
四是大幅度提高了工傷待遇標準。將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準提高至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20...
《工傷保險條例》中關于勞動能力鑒定方面規..
...個等級: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勞動能力鑒定標準由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會同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等部門制定。 第二十三條勞動能力鑒定由用人單位、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向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提出申請,并提供工傷認定決定和職工工傷醫療的有關資料。 第二十四條省、自治區、直轄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
關于《工傷保險條例》上的工傷的屬性分析
...害人可以向侵權人主張精神損害賠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彌補自己的經濟損失。
再次,工傷保險責任是工傷保險經辦機構在認定工傷后,對受害職工所負的提供工傷保險待遇的責任,由于是專業的工傷保險經辦機構承擔,其快捷迅速、程序簡單、成本低廉有利于受害人及時獲取補償。而侵權行為責任,雖然賠償范圍更廣泛一些,但其程序復雜,成本比工傷保險責任高得多,風險也相對比較大。 ...
新《工傷保險條例》讓更多勞動者受益
...整擴大了工傷認定范圍;三是簡化了工傷認定程序;四是大幅度提高了工傷保險待遇;五是增加了基金支出項目;六是加大了強制力度。 其中第一條指出,將工傷保險的適用范圍擴大到了不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各類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以及民辦非企業單位、基金會、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等組織,從制度上解除了這些單位和工作人員遭遇工傷風險的后顧之憂。 擴大工傷認定范圍,最突出的一條就是將認定范圍從原來的上下班途中機動車事故...
工傷保險制度不斷完善提高
...其進行修改,從切實維護職工合法權益的角度出發,進一步完善相關制度。2010年12月,國務院公布工傷保險條例修正案,并于2011年1月1日起實施。近日,筆者采訪了參與此條例修訂工作的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工傷保險司副司長魯士海。(來源:人民日報 轉自:中工網)
提高一次性工亡補助金
近年來,工亡職工工傷待遇特別是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準偏低,是社會反映...
新修改的《工傷保險條例》求解農民工工傷維..
...難方面,新《條例》規定了對拒不協助工傷認定調查核實的用人單位的行政處罰。用人單位拒不協助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對事故進行調查核實,可處2000元以上2萬元以下罰款。新《條例》對不協助工傷認定調查的處罰力度加大,有利于督促用人單位配合社會保險部門調查核實工傷事故。
但是,工傷認定的另一阻礙勞動關系確認難題沒有解決。根據規定,提交勞動關系證明是認定工傷的前提。農民工在申請工傷認定時,如不能提交勞動...
《國務院關于修改〈工傷保險條例〉的決定》..
...大了工傷保險制度覆蓋的職業人群,有利于發揮社會保險的大數法則優勢,有利于保障這些職業人群的工傷保險權益。
2.調整擴大了工傷認定范圍。修訂后的《工傷保險條例》規定,職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應當認定為工傷。這樣規定,將上下班途中的工傷認定范圍由原來的機動車事故傷害擴大到機動車、非機動車的交通事故和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和火車...
最新工傷保險條例解讀
...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以及民辦非企業單位等組織也應當參加工傷保險。
(二)擴大了上下班途中的工傷認定范圍。草案規定:除現行規定的機動車事故以外,職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非機動車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也應當認定為工傷。
(三)簡化了工傷認定、鑒定和爭議處理程序。草案規定:對于事實清楚、權利義務明確的工傷認定申請,應當在15日內作出認定決定。...
新《工傷保險條例》六大新的特點
...《工傷保險條例》的決定,修訂后的新版《工傷保險條例》已于2011年1月1日起施行。新《工傷保險條例》在內容方面進行了修訂和完善,呈現出六大新的特點。
一是擴大了工傷保險適用范圍。新條例將不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以及民辦非企業單位、基金會、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等組織也納入了工傷保險適用范圍。
二是調整擴大了工傷認定范圍。新條例在擴大了上下班途中的工傷認定范圍的同時對...
解讀:新《工傷保險條例》
...工商戶及其職工(雇工)應當參加工傷保險,對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基金會、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等組織職工的工傷事宜未作規定,而是授權國務院有關部門制定具體辦法。2005年,原勞動保障部、原人事部、民政部和財政部聯合發布《關于事業單位、民間非營利組織工作人員工傷有關問題的通知》,對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和不屬于財政撥款的兩類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等組織的工作人員的工傷待遇作了明...
新版工傷保險條例解讀
...年底,認定工傷420萬人,享受工傷醫療待遇1080萬人次,享受傷殘津貼和工亡撫恤待遇434萬人。
近年,隨著我國經濟社會的發展,工傷保險制度面臨一些新情況、新問題,例如: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等組織的職工工傷政策不明確;工傷認定范圍不夠合理;工傷認定、鑒定和爭議處理程序復雜、時間冗長;一次性工傷死亡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偏低等,這些問題都需要從制度層面加以解決、完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