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地點】 | 2019年1月15-16日 深圳皇冠假日套房酒店 | ||
【培訓講師】 | 陳正 | ||
【參加對象】 | 企業管理人員 | ||
【參加費用】 | ¥4580元/人 (包括培訓、教材、午餐以及上下午茶點等) | ||
【會務組織】 | 森濤培訓網(www.gzlkec.com).廣州三策企業管理咨詢有限公司 | ||
【咨詢電話】 | 020-34071250;020-34071978(歡迎來電咨詢) | ||
【聯 系 人】 | 龐先生,鄧小姐;13378458028、18924110388(均可加微信) | ||
【在線 QQ 】 | 568499978 | ![]() |
![]() |
【溫馨提示】 | 本課程可引進到企業內部培訓,歡迎來電預約! |
新個稅即將實施你準備好了嗎?
社保統征后合規籌劃路徑與個稅細則落地含專項附加扣除、年終獎如何發放及計算
新個稅法下的細則解讀、企業中高收入者(含外籍人士)工資獎金個人所得稅節稅籌劃與稅收風險應對技巧如何落地
參加本次課程免費提供一年實務操作中問題咨詢服務
課程背景 Background
新法中首次出現反避稅條款——個稅籌劃到底應如何實施?與新法專項附加扣除、個人所得稅減除費用和稅率適用問題政策陸續出臺,您都了解了嗎?
新法實施后,企業管理、營銷和技術骨干及外籍人士等中高收入者的稅負有沒有真正下降?如何才能充分享受到新稅法改革紅利?國地稅機構改革、CRS、社保入稅、金稅三期全面上線帶來的將是更為嚴厲的監管政策和稽查措施,高管的薪資及其他收入是否還有籌劃空間,操作風險在哪里?因此,掌握合理、合法的避稅方法及技巧是十分必要的,因為這將大大減輕您的稅負,從而有效地避免您個人的經濟損失并增加企業的效益!
作為用工單位,您每年都要因為支付工資獎金而扣繳很大數額的個人所得稅和承擔巨額社保統籌支出。
但是,您是否思考過,在您扣繳的稅額和繳存的社保中,有相當大的部分是可以通過有效地籌劃方法而合法、合理地免除的?
2019 年 1 月 1 日起,社保將由稅務部門統一征收,工資、社保、個稅在金稅三期系統中將集中呈現,監管力度將大大提升……。面對如此變化,企業用工成本如何有效控制?“工薪階層”如何真正受益?企業應該如何應對愈加嚴厲的征管政策,真正做到籌劃有效、合規及規避風險三不誤?
面對政策變化,企業如何解答“社保入稅”帶來的籌劃難題?高收人才、企業高管、股東等如何避免被“個稅改革”所“誤傷”? 特邀個稅政策研究專家,為您解讀個稅新政最新變化,研討籌劃最新思路,讓您對個稅變化了若指掌,合理有效控制個人稅負、守住財富!
課程收益 Benefits
【透析政策變化】逐條解讀新政,透析政策變化,熟知政策運用
【協同個稅社保】個稅新政、社保入稅背景下的個稅、社保協同籌劃實操講解
【均衡高薪稅負】新個稅法框架內如何實施高薪人員的 均衡稅負
【全面風險應對】新個稅法反避稅條款下納稅籌劃的全面風險應對
【揭示熱點難點】專家將根據最新的稅收征管動向以及個人所得稅熱點問題進行討論,幫您建立合法且長期有效的個稅避稅思路及方案!
【精講籌劃案例】通過30多種實用避稅方法,大大減輕貴公司管理、營銷和技術骨干及外籍人士等中高收入者的稅負!
【方案實施實操】專家還將為您提供一系列降低工資費用相關的企業所得稅的避稅方案,以增加企業的經濟效益!
【現場答疑解惑】專家將結合精選案例進行授課,并且現場答疑解惑,解決您工作中的棘手問題!您還有機會與同行就共同的問題進行交流并從中受益!
課程大綱
第一部分:新個稅法及細則解讀
一、新個人所得稅法影響分析
1、新法法規透析
2、稅收監管動態透析
3、新法對工資獎金稅收影響分析
4、金稅三期對稅收監管的影響及動態透析
5、國地稅合并對個稅征收與監管的影響
6、國稅2017-17號:商業健康保險與個稅
7. 證監會2018-17號創新企業員工持股計劃與個稅
8. 金融機構信息交換對海外有資產的高收入人群、企業高管的影響
9、居民、非居民認定規則
10、子女教育、繼續教育、大病醫療、住房貸款利息、住房租金和贍養老人等支出如何稅前扣除
11、子女教育、繼續教育、大病醫療、住房貸款利息、住房租金和贍養老人等專項附加扣除信息需要提供什么資料
12、金稅三期下個稅、社保征管模式
13、社保與個稅如何協同籌劃
14、EXCEL規劃求解在稅收籌劃中的運用
二、 新個人所得稅法、配套新增文件及修訂政策實務要點解析
1、 2018 年底前的個稅過渡政策如何理解及運用?
2、新法中居民與非居民納稅人判斷標準變化,將對外籍員工個稅產生什么影響?
3、如何界定勞動性所得?
4、個人所得稅為什么會出現預扣預繳和匯算清繳?兩者有何不同?
5、如何進行預扣預繳?如何進行匯算清繳?會出現哪些問題?
6、全年一次性獎金、股權激勵、離職補償金等工資薪金優惠計稅政策將何去何從?
7、企業及個人如何履行好代扣代繳及自行申報義務?
8、首次增設的個稅反避稅條款,與 CRS 體系日趨成熟之間是否產生協同,帶來哪些變化?
9、升級的個稅申報匯繳系統,企業將面臨哪些風險?
10、什么是綜合征收方式,與傳統征收方式對境內個人、境外非居民影響?
11、附加費用扣除標準包含哪些內容,如何實現監管?
12、費用扣除標準10月1日調整為5000元后外籍個人還有額外附加扣除嗎?
13、年終獎特殊算法、股權激勵、離職補償等特殊算法會取消嗎?
14、個稅法修訂后多部門聯動會涉及個人銀行賬戶的監控嗎?
15、其他所得項目取消了哪些內容?
16、個稅最新稅率的變化表體現稅負如何變化?
17、關聯交易、CFC、一般反避稅規則引入后個人所得稅反避稅最新精神把握?
18、離境個人所得稅清算是脫籍稅嗎?
19、個稅法修訂對CRS數據交換的影響?
20、個人所得稅年度申報規則的調整(對于年所得12萬自行申報)?
21、未來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的修訂預測?
第二部分:案例及實務操作
一、社保統征后的合規籌劃路徑與操作方法
1、工資薪酬轉化為勞務報酬實戰應用
2、合伙人制度精髓規避社保選擇。
3、利用勞務外包、服務外包注意事項
4、社保統征后其他單位代交社保的風險防控
5、勞務關系轉化為合作關系的操作路徑
6、利用勞務派遣、臨時工、返聘工、農民工、靈活用工、異地交社保、
7、社保代理繳納例規籌劃路徑.
8、八種掩耳盜鈴的社保籌劃方法重大風險提示
9、稅目整合:綜合所得納稅原則與申報實務導向
10、判定標準:居民與非居民納稅人身份內含玄機
11、工資薪金:從宏觀角度觀察扣除額、稅率級距的變化
12、勞務報酬:納入綜合所得后的稅負增減變化之謎
13、專項扣除:差別化降低不同納稅人負擔
14、資本利得:股權轉讓、利息股息的愛與恨
15、合伙企業:寬嚴相濟“福音”與“詛咒”
16、避稅條款:納稅調整與合理商業目的較量
17、匯算清繳:自然人稅收管理進入新階段
18、國際稅改:個人所得稅改革之后續走向
19、全民減稅稅務機關認定的專項扣除范圍是哪些?
專項扣除標準是多少?納稅人如何取得合法的稅前扣除憑證?(二)申報實務——多處取得綜合所得如何進行申報?年度終了,哪些人群需要進行匯算清繳?不同種類的所得在哪個時點進行專項扣除?
20、重復扣除:多處取得綜合所得,代扣代繳企業之間如何協調“減除費用”?
21、收入成疑:稅務機關如何統計個人收入開展個稅匯算清繳?個人如何確認稅務機關統計收入的正確性?
22、獎金個稅:年終獎優惠計稅方式是否還將延續?
23、身份成疑:外籍人士的五年豁免標準是否還將延續?
24、個稅抵免:根據新個稅細則,“分項”原則應該如何理解?
25、聯合監管:個人轉讓股權是否只有在取得完稅憑證后才能向工商部門申請企業變更?具體變更流程是否將發生變化?
26、納稅調整:稅務機關將如何判定自然人與關聯方交易是否符合“獨立交易原則”?新增的反避稅條款與企業所得稅相比有何異同?
27、職能統一:個稅社保統征后是否完全通過大數據監管企業社保繳費基數?有沒有系統對接的緩沖期?
28、其他所得:刪除“其他所得”稅目后,原屬于其他所得
29、稅務機關大數據監管情況接受
30、最新個人所得稅明細申報系統的更新與大數據管理趨勢分析
31、個人如何關注自己金融賬戶的稅收風險
32、新個稅法修訂后個人哪些信息容易引起稅務機關風險監控
33、CRS與稅務機關大數據監控的關系
34、風險管理:高收入者打破傳統思維定勢
35、聯管聯動:國地稅合并后個稅風險防控
36、稅務稽查:直接鎖定特定群體特定事項
37、千戶集團:重點稅源企業成為關注焦點
38、審計監督:央企國企上市公司“緊箍咒”
39、關聯交易:特別納稅調整 PK 預約裁定
40、金融賬戶:非居民與避稅地公司大考驗
41、法律風險:合同法公司法程序法有紅線
二、新法過渡期個稅籌劃路徑與風險把控
1、個稅籌劃應把握的哪幾個方向
2、. 年終獎如何發放更節稅,了解“年終獎”及怎樣避開一次性獎金的納稅禁區?(2018 年最后的可操作空間)
3、實物福利有無籌劃技巧?
(1)通訊補貼;
(2)交通補貼(含私車公用);
(3)住房補貼;
(4)取暖補貼
4、大筆收入分次拿,影視明星扣繳個人所得稅稽查案例
5、項目轉換納稅籌劃
6、業務招待費可能引起的個稅風險—業務員提成解決方案
7、個人取得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的征稅問題及納稅籌劃
8、現金出資后股東又拿走有個稅問題嗎?股東向企業借款的涉稅風險如何化解?
9、職工午餐補貼稅前扣除的幾個具體問題:通過職工食堂可以解決人人有份個稅問題?
10、2%手續個稅返還該如何納稅及帳務處理?
11、利用零星支出的稅收規定進行籌劃
12、個人代開發票的規定
13、用工方式不同,節稅效果大不同?
三、合伙企業、股權轉讓、非貨幣性投資個稅規劃要點及風險提示
1、合伙企業的個人所得稅籌劃有操作空間嗎?
2、個人股權轉讓收入涉稅風險把控
3、個人股權轉讓收入明顯偏低及正當理由涉稅要點、風險如何把控
4、公司利潤長期不分配是否繳納個人所得稅?
5、巧妙利用核定征收政策:設立個人獨資企業或個體戶
6、個體戶或個人獨資企業到底如何應用,涉稅風險在哪里?
7、利用技術成果出資規避個人所得稅
8、利用新三板個人所得稅優惠可以規避股息紅利個人所得稅?
四、高管薪酬-“似是而非”的籌劃空間是否可行?
1、新個稅反避稅對高管薪酬意義何在?
2、籌劃合規始于法理:高收入人群納稅申報與扣繳義務
3、勞務報酬收入的稅收管理與籌劃
4、高管薪酬規劃之“工資”+“變相轉化”模式下風險控制要點稅務監管模式您的高薪金收入還可以做何安排?
5、股息紅利收入的個稅安排與風險規避股權轉讓價格能否平價或無償?
6、股權轉讓價格是否可以不合理?特殊情形?限售股轉讓的涉稅控制要點
7、合伙企業不同形式下取得的分紅個稅如何處理?“先分后稅“到底該如何應用?
第三部分:中高收入者(含外籍人士)工資獎金個稅籌劃及案例分析
一、中高收入者的避稅籌劃思路
1、納稅人籌劃及案例分析
2、稅種籌劃及案例分析
3、征稅項目的籌劃及案例分析
4、減少計稅依據的籌劃及案例分析
5、降低適用稅率的籌劃及案例分析
6、選擇計稅方法的籌劃及案例分析
7、穿透個人所得稅籌劃方法哪些失效了
8、哪些個人所得稅籌劃方法風險增大了
9、個人所得稅籌劃的思路安排
10、云賬戶、避稅地與最新個人所得稅籌劃方法介紹與風險分析
11、社保強制征繳下分拆收入個人所得稅籌劃方法的風險與應對
12、如何把個稅籌劃與社保征繳風險結合應對——思路與方案
13、頂層規劃:公司個稅籌劃對核心競爭力的重要性
14、薪酬設計:全流程多角度分階段統籌規劃
15、獎金發放:稅負平衡點兼顧稅目差異化的運用
16、福利津貼:貨幣與非貨幣形式取長補短
17、股權激勵:上市與非上市公司殊途同歸
18、資本運作:股權轉讓與兼并重組的巧妙設計
19、金融創新:基金產品、資管計劃的取舍安排
20、融會貫通:多種籌劃方案的的協同運用
21、全球布局:趨利避害低稅負國家和地區
22、稅費聯動:個稅與社會保險費相伴相生
23、稅金協同:個稅與住房公積金統籌兼顧
24、稅會差異:個稅與會計準則區別與聯系
25、稅稅有別:個稅與企業所得稅和而不同
26、稅與非稅:個稅與政府性基金關系厘清
二、中高收入者工資薪金的個稅避稅籌劃及案例分析
1、企業薪資方案的設計
2、工資費用化項目的選擇與實施
3、工資發放方法的籌劃
4、最低工資的稅負方案
5、多處取得工資的避稅計劃
6、年金的避稅籌劃
7、福利費的避稅籌劃
8、勞務報酬的避稅籌
9、工資項目轉化,等等
三、中高收入者的獎金避稅籌劃及案例
1、獎金發放形式的避稅籌劃
2、獎金最低稅負方案的設計
3、年終一次性獎金的避稅籌劃
4、包干獎金的避稅籌劃
5、獎金發放時間的避稅籌劃,等等
四、工資費用的企業所得稅籌劃
1、為職工支付其他費用的所得稅扣除
2、工資稅前列支方式的所得稅籌劃
3、利用工資附加費的企業所得稅籌劃
4、基于降低稅負的企業年金方案設計
5、基于降低稅負的工薪方案設計等
五、新個稅下的外籍人士工資獎金所得稅避稅籌劃
1. 銷售和市場業務管理制度
2. 外籍個人納稅義務的認定
3、境內居住天數的計算含義(90天、183天、1年、5年的計算方法)
4、境內外所得的個人所得稅計算方法
5、境外收入的申報問題
6、外籍個人是否使用綜合征收方法
7、離境清算是否適用外籍個人
8、183天規則與稅收協定的協調問題
9、如何計算境內居住天數、境內工作天數
10、外籍個人境內多處取得收入如何繳納個人所得稅
11、外籍董事、高管個人所得稅計算差異分析
12、外籍個人股息所得的稅收優惠是否取消
13、八項免稅補貼的改革趨勢和應對
14、外籍個人派遣勞務與常設機構認定問題
15、獨立個人勞務和非獨立個人勞務認定規則與調整
16、外籍個人如何提前做好新個稅法修訂后的境內稅收事務安排
17、外籍個人八項免稅補貼未來會取消嗎?
18、外籍個人如何規劃境內外居住天數以避免重復征稅?
19、外籍個人工資最低稅負方案的籌劃
20、改變住所的稅收籌劃
21、外籍個人工資支付地的稅收籌
22、外籍個人工資來源地的稅收籌劃
23、外籍個人收入項目轉變的稅收籌劃
24、外籍個人先分配后轉讓的稅收籌劃
25、外籍個人工資福利化的稅收籌劃
26、利用稅收優惠政策的稅收籌劃
關于演講嘉賓 | About the Speaker:
陳正 老師:
國內著名財稅專家、資深稅務稽查專家、現任職某市稅務稽查局副局長職務,擁有30年稅務機關一線從事征收、管理、稽查工作。全國稅務稽查干部培訓資深講師、全國稅務培訓800余場次。
擅長用稅收策略解決特有的企業管理問題,在多年的稅收稽查、稅政業務實踐中,特別是對企業稅收策略及涉稅風險防范有非常深入的研究,是我國稅收實戰派講師的代表。
某省稅務局選案專家組成員、特聘兼職培訓講師,曾受多家咨詢公司和律師事務所委托成功實施多個稅務籌劃、稅務行政復議及稅務行政訴訟案例,有著深厚的財稅理論功底和豐富的實踐經驗。
《中國稅務報》、《中國稅務》特約撰稿人。在《中國稅務》、《涉外稅務》、《中國稅務報》等報刊雜志發表數百篇文章。浙江大學、北京大學總裁班高級培訓師、上海國家會計學院、上海財經大學兼職客座教授,研究領域包括資本市場稅收問題、重組并購稅制、反避稅、稅收協定及其他涉外稅收問題、中外稅制差異問題、稅會差異問題、企業涉稅風險及內部控制問題、金融稅制問題等。
曾經為歐盟商會、外商協會、稅收機關、博士(中國)、萬科集團、拜耳、和記黃埔、可口可樂、西門子、華為、中國平安保險(集團)、聯想、三星、中國電信、上海大眾、北汽福田汽車股份、伊利集團、蒙牛乳業(集團)、TCL、江鈴集團、開云(中國)、上海電力股份、米其林(中國)、藍月亮(中國)、紅豆集團、國藥控股、廣東天普生化醫藥股份等世界500強企業開展稅務培訓,授課內容理論和實務并重,實用性強,信息量大,具有前瞻性,受到普遍歡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