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地點】 | 2015年8月21日 北京千禧大酒店 | ||
【培訓講師】 | 劉昊斌 | ||
【參加對象】 | 企業各級管理層,人力資源部,法務部等及其相關人員 | ||
【參加費用】 | ¥3500元/人 同一單位兩人及以上同時報名,2800元/位。 | ||
【會務組織】 | 森濤培訓網(www.gzlkec.com).廣州三策企業管理咨詢有限公司 | ||
【咨詢電話】 | 020-34071250;020-34071978(提前報名可享受更多優惠) | ||
【聯 系 人】 | 龐先生,鄧小姐;13378458028、18924110388(均可加微信) | ||
【在線 QQ 】 | 568499978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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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馨提示】 | 本課程可引進到企業內部培訓,歡迎來電預約! |
——流程、介入、分析、取證、方案、協商技巧、文書及單方解除技巧
課程背景
勞動合同解除是勞動關系消滅的常見方式,因勞動合同解除所引起的勞動爭議案件在勞動爭議案件中占有很高的比例,用人單位在勞動合同解除糾紛中面臨多種風險。聯拓接觸到的案件中,用人單位基于風險防控意識不足,處理勞動合同解除問題過程中因為失誤,導致在勞動糾紛仲裁或者訴訟中敗訴,最終承擔不必要的經濟損失。業務部門經常會發生哪些問題?如何解決?如何對員工進行大數據分析?員工有可能會采取哪些對抗性行為?相關文書又該如何避免法律風險?劉昊斌律師通過大量的實踐案例并加以分析總結,指出實際應對方案,提升企業HR法律風險防控能力。
課程大綱
業務部門提出想法
業務部門經常會發生的問題
1、突發性辭退
2、與員工產生突發性沖突,形成新的矛盾
3、管理的受困,產生解除的心理需求
4、施壓式的管理措施,被錄走產生解除風波
5、宣告的理由,引發員工抵觸心理,要求見領導討說法
6、拋出的解除方案,引發員工情緒對立,導致矛盾銳化
解決的方式
1、建立HR強制介入的制度保障
2、對一線管理人員在員工關系方面的知識與技能培訓
業務部門與HR配合與協商
1、HR部門的介入時機與介入方式
1、業務部門的預判很重要,預判可以順利解決的,由業務部門自己去處理
2、稍為困難但問題不大的,可以由HR做背后支持,由業務部門自己去處理
3、略為困難的,由HR介入做現場支持
4、比較困難的,由HR直接處理,而且最好獲得律師專業支持
5、特殊員工,如三期員工,需要HR直接處理
6、特殊員工,如高管人員,需要HR背后方案支持
2、對員工進行大數據分析
相關因素 |
分析目的與方向 | |
入職時間 |
界定員工經濟補償金 | |
HR習慣性分析 |
是否三期 |
有無法律限制 |
是否醫療期 |
有無法律限制 | |
可能的最后工作日 |
工資結算 |
相關因素 |
分析目的與方向 | |
入職時間 |
界定員工經濟補償金 | |
HR習慣性分析 |
是否三期 |
有無法律限制 |
是否醫療期 |
有無法律限制 | |
可能的最后工作日 |
工資結算 |
3、分析解除或者終止法定理由構成
解除情形 |
法律規定 |
證據要求 |
常見錯誤 |
試用期內解除 |
試用期不符合錄用條件 |
1、試用期內 |
1、過了試用期行使這個權利 |
不勝任工作解除 |
員工不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高速工作崗位,仍然不勝任工作的,可以提前一個月解除 |
1、不勝任工作的行為標準 |
1、無評價標準 |
醫療期解除 |
過了醫療期之后,不能在原崗位從事勞動亦不能在新崗位從事工作的,可以提前一個月解除 |
1、過了醫療期 |
1、錯誤理解醫療期 |
客觀情形發生重大變化解除 |
客觀情形發生重大變化,經協商不能變更勞動合同的 |
1、客觀情形發生了重大變化 |
1、客觀情形發生變化之客觀出現問題 |
嚴重違紀解除 |
嚴重違犯公司的規章制度 |
1、規章制度 |
1、規章制度有瑕疵 |
合同到期不再續簽 |
正常合同到期之前 |
1、勞動合同 |
1、合同不可以終止 |
4、分析員工可能采取的對抗行為
(1)員工可能出現哪些消極對抗性行為
泡病假
消極怠工,出工不出力
各種不簽字
拒作工作交接
打電話不接,發郵件不回
拖延時間
不接受新調整的工作內容
直接要求被辭退公司給賠償
(2)員工可能出現哪些積極對抗行為
威脅要挾公司
散布公司負面信息
串聯內部起哄集體訴求
本人及親屬到公司討說法或者鬧事
越級見領導或者高層
攻擊HR
請律師、仲裁訴訟
5、制訂協商方案,確定面談技巧
1、確定立場
確定面談要達到的目標
爭取到時間與成本授權
分析員工的基本情況與心理方向
界定好補償方案與施壓方案
啟動與員工的協商,觀察員工的動向
逐步拋出補償方案,并配合施壓方案的推進
控制員工的心理預期,注意員工的心理調整期
打斷員工的施壓節奏
處理好與盟友之間的關系,一起向員工共同施壓
找準員工的心理妥協期,促成協商
出具相關文書
一、結果性文本
協商解除勞動合同的協議書
單方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
終止勞動合同通知書
二、過程性文本
上崗通知書
調整工作崗位通知書
待崗預告通知書
復核通知書
劉昊斌律師簡介:
劉昊斌律師
北京市聯拓律師事務所主任
著名勞動法實務專家律師
15年從業經歷,曾被中央電視臺、中國教育電視臺、北京電臺、中國青年報、最高人民法院報、新京報、北京晨報、北京晚報、信報等各界媒體廣泛采訪和報導。
多次受中國教育電視臺邀請,登臺講授《勞動合同法》、《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受北京電視臺邀請,講授、跟蹤解析勞動合同法在司法實踐中的運用和變遷。
承辦多起具有社會影響的案件,包括全國首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解除案、全國首例人事爭議案、首例違法辭退后繼續履行案、首例違法解除但判決不繼續履行案等,受到各界媒體與電視臺的追蹤報導。
具有豐富的非訴工作經驗,先后為北京近千家企業提供服務。曾任英大傳媒出版集團、諾和諾德、默克雪蘭諾、博士倫、思源集團、中國金融在線、北京仲裁委等國內百家大型企業的常年性勞動關系顧問。
擅長培訓,培訓風格以案例為依托,對案例作深度解讀,立足于詮釋法律與HR之間的關聯,在提醒HR法律風險之余,還能解構HR所接觸的管理風險和職業風險。
為約翰迪爾、百威、寶馬、羅氏、德國科隆、中海油、高露潔、飛利浦和聯想集團等多家大型公司進行過內訓,三大補償與九大施壓措施的原創培訓體系,廣受歡迎,其培訓中的心理分析實務處理技巧,獨樹一幟。
獨自創辦了北京市聯拓律師事務所,聯拓成立以來,培養了一批勞動法律師和講師,構建了聯拓的律師團隊、市場團隊與銷售團隊,基本使聯拓成長為了北京一家較有名氣的勞動法專業律師所,對企業實際運營具有深刻的理解。
獨創了“聯拓雙贏”式調解產品,以快速的時間、非訴調解的方式、雙贏式的結果,廣受資深HR與注重公司文化建議的企業所喜愛。
作為勞動法支持團隊,參與了華潤旗下千人安置方案的制訂實施和多家公司裁員項目,具有豐富的非訴服務經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