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參加對象:董事長、總經理、副總經理、人力資源總監/經理/專員及相關工作人員、部門經理等。
培訓講師:梁偉權
課程費用:2500元/人 (包含:課程、講義、午餐、茶點等費用)
|
●課程提綱:一、勞動合同訂立、變更技巧1、用人單位不使用勞動部門的合同范本自行擬定勞動合同文本是否有效?勞動合同未經勞動部門備案是否有效?2、如果勞動者借故拖延或拒絕簽訂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如何應對?3、勞動合同期滿,用人單繼續留用勞動者,但未與勞動者續訂書面勞動合同的,是否也需支付兩倍工資?4、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在尚未用工期間,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是否需支付經濟補償?5、在校學生與用人單位是否需要建立勞動關系?6、勞務關系與勞動關系如何區別,能否把勞動關系轉化為勞務關系?7、什么時候為最佳時間,簽署勞動合同?8、簽訂了勞動合同,是否等于難以解雇員工?9、不簽勞動合同,是否等于無須繳納社會保險?10、法律禁止2次約定試用期,那么勞動合同期限和試用期限該如何約定?11、用人單位收購其他組織時,如何與被接收的員工簽訂、變更勞動合同?12、員工達到法定退休年齡而繼續聘用的,是繼續簽訂勞動合同還是簽訂其他協議?13、合同的關鍵核心條款及操作技巧(1)企業安排員工從事勞動合同約定工作內容以外的任務,屬于單方違約,該如何約定工作崗位/工作內容,以化解違約侵權帶來的法律風險?(2)如何約定工作崗位及工作內容,以便企業根據實際情況調整員工的工作內容及單方變更其工作崗位?(3)如何約定勞動報酬,以避免約定不明確帶來的風險?(4)如何約定工資總額,以合法降低經濟補償的基數?(5)如何約定薪酬結構,以利于企業靈活地調整工資?(6)《勞動合同變更通知書》應如何設計?(7)《勞動合同變更協議書》應如何設計?
二、如何有效調崗調薪1、企業通常根據經營需要而調整員工的崗位或地點,但是員工可提出被迫解除并索賠經濟補償,企業日常中該如何做,才能化解風險或避免案件敗訴?2、勞動合同約定的崗位實際上發生變化,但沒有辦理相關手續,員工到新崗位一段時間后,卻要求恢復到原崗位,往往成立,那么.....[
查看詳細課綱]
更多相關課程:(勞動合同培訓,社會保險法培訓,工傷保險條例培訓,違紀員工處理技巧培訓,調崗調薪技巧培訓)
關于我們 |
法律聲明 |
服務條款 |
熱門課程列表 |
培訓計劃 |
網站地圖 |
文字站點 |
加入收藏 |
用戶中心 |
培訓需求提交
固話:020-34071250、34071978 值班手機:13378458028(可加微信) 傳真:020-34071978
地址:廣州市天河區東站路1號;常年法律顧問:北京市雙全律師事務所 鄧江華主任律師
粵ICP備13018032號 Copyright (c) 2025 All Rights Reserved 森濤培訓網 三策咨詢.企業培訓服務